| 为了进一步加大辖区内的合同监管力度,规范合同行为,青山分局认真落实市局《关于贯彻实施<武汉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>的通知》精神,采取四项措施抓好辖区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备案工作。 一是积极宣传,做到“家喻户晓”。《武汉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》(下简称《办法》)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后,该局分别在辖区内较有影响的《武钢工人日报》、武钢电视台上对《办法》进行了全文刊登、滚动播出;印发600余份宣传单,采取逐户上门发放或电话通知的形式,以告知辖区内涉及合同备案的单位;还在《武钢工人报》及武钢电视台上公布了分局合同科的电话,以便为合同备案单位解答疑惑、提供帮助。 二是分层办班,做到“因人施教”。该局针对合同备案单位、合同监管人员两个层面,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班。针对涉及合同备案的单位,开展以“解读《办法》、宣讲政策”为内容的培训班,助其提高认识、规范行为;针对工商所分管所长、合同专管员等监管人员,开展以“强化法规条例的掌握”为内容的培训班,以加强监管人员对法规条例的学习和理解,确保做到吃透精髓、运用准确。 三是建立台帐,做到“摸清家底”。该局对辖区内涉及合同备案的613家单位重新进行了梳理,为每个单位建立了合同使用情况的台帐,并结合日常巡查逐户摸清每户合同使用情况的“家底”,以便规范管理。 四是跟踪监管,做到“查漏补缺”。该局按照《办法》要求,对涉及合同备案的单位进行跟踪监管,要求新成立的、尚未备案的单位立即按《办法》予以备案;对过去已备案、但合同条款已发生变更的,督促其进行重新备案。目前此项工作在该局正在深入有序地进行。 |